近日,衡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乡镇某药房检查发现,该药房销售的“复方氨酚烷胺片,即‘感康’”质量可疑(标示生产厂家: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,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2026193,包装:12片/盒,生产批号:0506027)。
为进一步核实,该局执法人员立即与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。经调查,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出具证明:2005年6月没有生产过“复方氨酚烷胺片”,凡市场上标示为该公司生产的批号为“0506XXX”的“复方氨酚烷胺片”均属假冒产品。
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(发布日期:2006年5月8日)